华东政法学院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政法类全国重点院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该院于1981起在我省招收函授法律专业专科生,1989年起在我省招收函授法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生(简称“专升本”),为我省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2006年华东政法学院继续在我省招收函授法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生。(计划40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科学发展观,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达到大学法学专、本科水平,能胜任司法工作或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治安保卫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如通过各科考试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者,由华东政法学院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全省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四、学制、教学方式
学制三年。以自学为主,辅以必要的面授和刊物辅导。面授和考试每学期合并进行一次,每次约一周左右。学习地点设在南昌。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考生统一在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1日至31日;报名点确认时间:9月3日至9日。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江西高招网(www.jxgzb .com)或至电江西省司法厅教育培训处咨询,电话:0791-6238804、6269162、6010507,联系人:陈老师
六、入学考试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统考科目按《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6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统考时间为10月14-15日。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50分钟。
七、录取
根据《江西省2006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录取办法进行,符合录取条件的司法行政干警在录取时可享受适当降分录取政策。
八、毕业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发给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中本科生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由华东政法学院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九、其它
华东政法学院江西函授站具体负责该院在江西的招生录取及教学管理工作。
请考生及时填写预报名表寄江西函授站(江西函授站设在江西省司法厅教育培训处内,邮编:33004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8号,(E-mail:chxh2004@jxsf.gov.cn,传真:6222408),以便及时掌握考生信息。
附件:华东政法学院江西函授站预报名表
华东政法学院江西函授站预报名表
| 姓名 | 性别 | ||||
| 出生年月 | 职务 | ||||
| 毕业院校 | 学历(是否法律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 通信地址 | |||||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 (手机) | |||||
本文转载链接:华东政法学院江西函授站06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