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湖南纺织职工大学是一所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培养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建设的应用型成人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经教育部备案,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湖南纺织职工大学学历证书。学校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是广大学子求知识、学技能的理想场所。
第三条 学校专业设置合理,针对性强。已开设电脑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数控技术等专业,是一所具有综合性的、培养面向应用领域人才的成人高等院校。
第四条 学校总部现设湖南省湘潭市板塘铺,下设管理学院、理工学院两大校区,在张家界、怀化、岳阳、邵阳、常德设有函授站,方便学员就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 2006 年面向湖南省招收成人大专生 900 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下,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九条 为培养更多合格应用型人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年龄超过 25 周岁的,可以加 20 分,符合其他条件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 报考成人专科考生应不低于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2005 年脱产生最低控制线 160 分 , 业余生 90 分。
第十一条 根据成人招生的有关规定 , 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二个志愿 , 要求考生填写二个志愿 , 以增加录取机率。
第十二条 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若第一院校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院校志愿考生。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成人专科脱产学生学费每人每年文科2600元、理科 2700 元、艺术类为 4500 元,业余学生学费每人每年文科 1500 元,理科 1600 元;住宿费每人每年300 元,书籍费等其他杂费按实收取。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由当地的168声讯或网站等多种途径查询,公布后必须与学校取得联系,以确保录取。不来联系的,可视作弃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2006 年我校成人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湖南省湘潭市板塘铺 湖南纺织职工大学
电话:0732-5572244 传真: 0732-5572244
手机短信联系: 13973233317 13873235365
E-mail: hfdwxy@yahoo.com.cn
本文转载链接:湖南纺织职工大学0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